本宮科儀The Palace of the instrument-成年禮
十六歲成年禮
做十六歲,為臺灣臺南市的成年禮習俗。一說為起源清治時期於河港工作的苦力,在成年前僅能領半薪,故在16歲成年的七夕時分,向兒童守護神七星娘娘敬謝而衍生的民間傳統文化。另則認為繼承泉州舊禮而來。
16歲舉行成年禮,據考據在1754年(清乾隆十九年)《福州府志》即載:「近世於冠禮鮮能行者,郡中惟一二禮法之家偶一舉行。民間則男女年十六延巫設醮,告成人於神,謂之做出幼,是失禮愈遠也。」由此可知,行於祖廟、男冠女笄的古禮,在當時早已式微多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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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單元:感恩七娘出「鳥母宮」「婆姐宮」
第四單元:「換上成年服」表示成人「敬茶感恩父母」「傳遞扁擔」
第五單元:穿上狀元服向魁星爺祭拜,經點示踏上各行各業的「狀元橋」步出登科及第後頒發童年畢業證書